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安锦荣 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单位的邪恶之徒多次闯入我家,逼我写所谓的“不炼功、不去北京”的保证。当时因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,配合了邪恶。回想起来非常惭愧。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文字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