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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秀云

    我于2000年2月到天安门打横幅,被当地公安局政保科的恶警闻讯后抓回,非法关押一个月余,因当时自己学法不深、执著心强,被邪恶利用,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被勒索3600元。回来后又被强迫向公安局和大队各交一份“保证书”。后来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和看《明慧网》上的材料,才猛然醒悟:师父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作为弟子我们更不能承认邪恶的安排,应该全面抵制他们。

    2001年初,公安局政保科的邪恶之徒利用我们善良的一面,把我骗到党校“学习”。一到党校他们就露出了丑恶嘴脸,门上落锁,把我非法监禁起来,又逼我写“保证”,我拒绝。于是再次把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3月底才被释放回家。今年7月初,大队又按“上级指示”,再一次逼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说宁可死也不签,不能配合邪恶。胆小怕事的老伴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替我签了字。在这里我郑重声明,不论以前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还是老伴替我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用实际行动报答恩师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改正的机会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9/167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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