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玉翠
以前的签字和别人代签的字统统作废。今后走好正法之路,紧跟正法進程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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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