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月兰
无论在何时何地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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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