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佳辉、张新、周文森、马素云、金纪环、鲍庆珍、金玉臣
7.20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