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永华、郭春秀
因过去没能在法上认识法,我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,现追悔莫及。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从新做起,挽回给大法和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