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婵娥、耿巧娥
我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,去北京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,由于自己出于怕心,被邪恶干扰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写了“三书”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弥补过去做错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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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