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师娟
我服从了江氏邪恶集团的迫害,我所说的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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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