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兴玉
我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文字材料是违心的,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精進实修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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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