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务龙
在99年7.20前后,我因受邪党宣传工具的蛊惑,服从了邪恶高压,我违心的向邪恶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