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守超
我服从了高压迫害,所说、所写和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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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