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会、李洪海
在恶警的欺骗下,我和爸爸替妈妈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