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章印
2003年3月2日,我在派出所里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努力,做好三件事,精進实修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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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