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婧
在小学时,我在诽谤大法的条幅上签了名字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