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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翠兰

    99年7.27我在看守所违心写下了不炼功了,及单位逼迫写了“材料”,声明一并作废! 法轮大法好,我要加倍弥补,坚定不移的修炼到底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9/167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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