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珍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