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文香
在学校的反对法轮功签名中,强迫我签的名,及在我不签的情况下,老师又叫同学代签的名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