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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凤珍

    2001年7月20日中午,派出所何志凌等几个恶警利用我善的一面,说是到我家看看,我把他们带到家,他们就开始乱翻。看到大法资料后,就强行把我送到看守所。在他们的迫害下,我的各种人的执著心、怕心出来了,写了有违大法学员心性标准的“悔过书”,并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。我现在非常痛心我所做的错事。为此我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,我要做一名真正的弟子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0/167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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