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国、常桂莲
我们在看守所写的保证,现在声明作废。我们坚修大法,直至永远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2/89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