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凤芹
由于我学法不精進,曾经被邪恶非法抓去迫害,还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,家人还替我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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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6/8/1035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