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巧云、吴玉梅、郭妮、马小芬
我们以前在邪恶势力强迫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6/8/1035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