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符国珍 在99年7.20以后,由于中共恶党组织的压力,在一次学校组织的专门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认识会上,自己说了“不再参加炼法轮功”等一些话,并在学校记录上签了名。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作废。从今以后紧跟师父走好修炼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