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雪梅
以前家人在单位和学校,被恶党阴谋组织逼迫下所签的一切条文、条约我都不承认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,证实大法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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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