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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志环 2005年5月18日,派出所恶人到我家非法到处乱翻,东西扔一地,把大法书和师父法像都拿走了,非法把我带到了派出所,强行逼迫签字、按手印,因我不承认,最后让我儿子签字画押,把我领回家。特此声明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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