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淼
我于2000年考大学时诽谤了大法,由于我悟性低,私心大,配合了邪恶,我犯了罪,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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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