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静华
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迫害下曾经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自己的名字,给大法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。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清除邪恶的一切干扰,严肃对待修炼,加倍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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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