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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淑华、刘学元 我在被迫害期间,在拘留所被逼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洗脑班被强制写“四书”,在劳教所出来时单位写“保证”、签字等,这都是不情愿的,但配合了邪恶,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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