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海
我在派出所刑警毒打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(所做一切“保证”),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救度世人的,对社会有百利无一害,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,我要在以后的学法中归正自己,不再给大法抹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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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