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冬兰
我99年7月20日受迫害时,被迫交了大法书,录音带和老师的法像,口头答应“以后不炼法轮功”。严正声明:我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承诺,全部作废。今后抓紧修炼,随师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