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传慈

    我于1999年10月24日依照宪法进京上访,证实大法,讲清真象,并无任何违法之事,而被公安带回非法拘留,99年底被非法定劳教一年半。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劳教所里把握不住,让邪魔钻了我思想的空子,最终违心地写了“三书”,说了破坏大法的话,这是对大法最大的侮辱,给自己已证悟到的抹了黑,愧对恩师,愧对大法,愧对大法弟子及众生。现在我郑重声明在劳教所等任何地方、任何时候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
    1999年11月我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后,来了两名公安外加一名司机“接”我回去,而他们并没有及时带我回去,却住在宾馆不走。四天时间就花去我家7000元左右,后来又向我儿子敲诈了几千元,连个收据也不给!

    刚进劳教所,我们炼功就被捆住双手罚站,每天干活十几个小时,深受折磨。2000年8月份,我被送至另一劳教所,每天下地干活,炼功受体罚,生活非常艰苦,历时三个多月。2001年6月7日我被解教回家后,市公安局,“610办公室”,派出所去我家骚扰我正常生活,我被迫离家出走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1/1683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