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杰
我在邪恶的残酷的迫害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曾向邪恶写过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定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,做一个达到标准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