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正阳
我于2003年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讯逼供,因为我学法不深已向邪恶妥协,对不起师父与大法,对比起同修。声明:我在迫害期间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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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