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美娟
在受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、所讲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统统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