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自得
我在当时邪恶的形势下,违心写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在此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学好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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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