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应珍
在邪党的迫害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东西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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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