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天元、万义水、王先文
在迫害下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