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露、王红、高嫚丽、高艳霞、王金萍、宋彩红、许宝珍、李红书、王世园、齐香茹、吕建华
以前说过、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