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基庆
以前签字“不修炼大法”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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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