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辉
在单位和社会上,迫于邪恶的压力,曾作过对大法不利的签名,现严正声明签名作废。 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