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卫红
我在单位被迫强制下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: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