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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龙英 99年,厂保卫科多次找我谈话,让我必须写保证书和交大法书,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,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大法书。2001年,我丈夫也替我写过“保证书”,我很惭愧,我对不起师父,做了不符合大法原则的事,我不是个合格的好弟子。但是我有决心,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,要加紧学法,坚定正念,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,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发挥出大法粒子的作用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1/168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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