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木玉、孙桂琴
我曾在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,听信了邪恶的宣传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后悔莫及,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