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宏
99年7.20以后,在派出所、居民组的迫使下曾在他们写好的“五书”中不情愿的签了字,在此声明所说、所写的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