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卫晴
自99年7.20以后,自己所说,所写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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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