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培
以前我向单位所说过、签过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将更加努力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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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