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元香、王为美、刘桂云
99年7.20以后,做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事,讲了一些对师父不敬的话,我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