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吉玲
我在强制洗脑班、监狱及平时所有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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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