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琳
在1999年7.20迫害来临时的表态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