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才
2004年恶警非法抓走我爱人,我没有修炼,但是我知道大法好。我声明:恶警让我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和我爱人摁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