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钦三
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的家人,在邪恶压迫下,以前曾经代家人签名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,对不起大法师父和家人,现在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做错事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9/103666.html